無證兒童 : 鍾若琳與肖小孩

很多人引用這張相, 用來證明港府入境處以前聲執法嚴, 但這張相顯示我只是最後結果, 而且女孩與母親同住, 不會回到大陸後無親無故, 遣返合理…不能說明什麼… 另外, 入境處署理一向嚴格, 每年才得3-4人可以留低…情況特別
 
陳婉嫻高調處理肖小孩, 是明幫實踩, 意向成疑, 因為肖小孩若在大陸舉目無親, 是有機會可以成為數人中的一個…. 但如始一鬧…將所有有關的人都陷入難處,..
 
怕人有樣學樣?. 這類數目不會多, 因港人照顧者要坐監, 而且犧牲了小孩的入學機會和正常成長, 因沒有學校收留無證兒童 (不然, 那淺水灣女孩不會自殺)….代價太大, 過程太長….. 嫻姐為什麼要煽動港人…不知道…. 但為什麼港人要配合..被佢亂舞…. ?
 
另外, 國際兒童公約是不管兒童有証與否 (美國在75年打輸官師)…梁愛詩的論據是短暫居留…當然, 這適用於肖小孩….行街紙材28天..如果大陸找不到親人, 便送到孤兒院去, 在港沒有親人可以說得過去, 有至親的話便不一定合情合理. 孩兒院也找死..但孩子上學天最好也不能少, 學校有兩手準備沒什麼錯. 才不只是個測驗
 
最後, 如果可以選擇來港人仕, 最好便是孩子, 因為他們在香港成長, 接受的是香港的一套理念, 年青人也可以, 但不是成人…特別是既得利益者… 幫嫻姐打肖小孩, 是槍頭對錯了…